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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統治時代台灣人過二等國民,強抓17至25歲的青少年去南洋去替日本鬼子打戰,

照樣強抓台灣17--24歲青少女去海南島 南洋當慰安婦。

派去南洋打戰的台灣人回來不到三分之一,

慰安婦回來的幾乎不能生育,也沒有人敢娶,所以幾乎沒有後代。

都是領養窮人的孩子,有的嫁給鄉下為人後母,被人歧視。

養母也是其中之一,不然找不到工作,因此我從養女升為拖油瓶,

此後的人生經歷之痛,在一篇「陰暗裡的小花」描述過,不再從覆的寫。

經歷皮肉之痛,被歧視之痛,只有學習忍耐,反抗得到反效果,忍氣吞聲才能避開災難。

在逆境裡求生存才是上策,等侍忍耐唯一,一 途,心想總有一天有机會飛出去的一天。

在一篇「少女流浪記」描述很清楚,也不再重覆寫。

13歲時,養母告知我,妳的親生父親另有其人,什麼?

,8個月時 母親因和一位婦人打架被日本警察關兩個月,背我餵碗糕的表姊也告訴我這個密秘。

原來豬肉店的張老闆就是我的生父,怪不得母親被關其間一直接濟家裡的費用。

故事的由來,母親是人家的童養媳,長很清秀亮麗,是個美女,

17歲時和當時的年輕望族相戀,因是童養媳沒有結果。

父親老實忠厚是文盲,又暴牙 長期當零工或長工,母親看不上,

無奈被強送做堆,育有二男一女,兩人一向感情不好,

張性男子也因父母之命娶了一個母老虎,感情也不好,也育有兒女。

有一天張姓男性和母親偶然相遇,舊情復發,因此生下我這個老么,

事發後張姓全家搬到花蓮鐵路局工作,20年沒回本鄉。

但一直懷念母親和我,十六歲時,在台北工作進修補習中文打字與珠算班時,

接到母親的訊息,要我馬上回老家。

沒告知什麼事,當然趕緊回家,母親才告訴我的身份,

且張姓男子已退休,專程回來找尋失落16年的女兒。

晚上在一個土地公廟相見,我一時楞住,

,一個陌生人用溫馨的口氣問我;雪琴妳好嗎?對不起多年沒回來看妳,打聽原來妳被古四妹領養,受苦了!

我的媽呀!一時答不出來,低著頭不敢正視,沒有焦聚無言以對。

沉默一陣子,所謂的生父要我台北地址,雖然給了地址,還是感覺很陌生。

心裡只有一個父親,從小背我疼我的父親,忠厚老實,只是收入不夠家用,

要母親採荼,下工廠挑茶等賺錢幫忙養家,備受辛苦。

唉!一朵花插在牛糞上,不過父親凡事忍耐吃苦耐勞,值得敬愛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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